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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人的尊嚴(2011年12月23日刊登於《日本時報》)

  12月19日,聯合國大會在一場會議上,通過嶄新的《聯合國人權教育和培訓宣言》。這是項歷史性創舉。

  作為由聯合國正式擬定的首個國際公認人權教育標準,該宣言囊括了於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及其他國際協定所制訂的所有有關人權的權利,為喚起及啟發國際社會在這方面的意識、賦予民眾權益等要務提供所需的基礎。宣言的出現,必加速普遍「人權文化」的建設。

  要守護人權,設立法律上的保障,及當人權遭受侵害時的補救措施等固然重要,但最終還是需要經由教育,來培養人們尊重人類尊嚴的生活方式,方可基本地防止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

  該宣言特別獲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中,哥斯達黎加、意大利、摩洛哥、菲律賓、塞內加爾、斯洛伐尼亞、瑞士等七個國家齊心協力地推動,以及諸多推廣人權教育的NGO團體的鼎力相助,花上四年時間最終才得落實,可說是大大地反映了民間社會的呼聲。

  隨著宣言的通過,各國政府和民間社會有了一個合作架構,以共同著手培育能主動建設「人權文化」的人才。

  參與過起草《世界人權宣言》的巴西著名文學家阿塔伊德(Austregésilo de Athayde)博士曾對我強調:「任何與人權有關的主張,其核心都是在與歧視對抗。人皆生而平等,因此絕不容許歧視。不管任何形式的歧視都一概不允許。」我完全贊同博士這滿腔熱情的一席話。所有人權運動和人權教育,皆應以每個人的尊嚴為出發點。

  人權教育讓學習之人覺醒到「生命的尊貴」和「自身的堅強」,以下兩個實例便是很好的證明。

  印度一名少女,因為受盡歧視和暴力對待而意圖自殺,但學校老師一句「妳也有人權」的話,讓她打消自殺的念頭,並夢想成為一名述說人權的老師。

  在土耳其,一名婦女由於接受了人權教育而產生勇氣,毅然與因在家中遭虐待而陷入孤獨和絕望的自己訣別。她充滿自豪地說道:「我也有綻放笑容的權利。」人權教育使她了解到,有許多人在為婦女爭取權益而奮鬥不懈。

  在「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協助下,國際創價學會和「人權教育協會」(HREA)目前正在合作,把這些具有說服力的故事收錄在一面人權教育DVD之中。

  若僅把人權當作一門知識來學習,而缺乏實際行動和體驗,則無法把人權的信念烙印在他人的心上。舉例來說,當孩子們目睹朋友遭到「欺凌」,到底如何才能使他們非但不助長此歪風,還能拿出勇氣去站在制止的一方?唯有透過這樣在現實生活中的日常掙扎,才可以真正磨練出對人權的感知力。這不僅局限於學校教育,也適用於所有的人。

  所謂「人權文化」,那是建立在對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的「同苦之心」、無論面對任何情況,也能表現出不以為恥的「最好的自己」等的基礎上的。

  毋庸贅言,該宣言能否真正改變世上弱勢群眾的處境,這在很大程度上,還要看今後聯合國各成員國的政府、非政府組織和民間社會如何行動。

  我想在此具體提出三個方案:

  首先是成立專門推進人權教育與培訓的聯合國機構。我欲籲請負責推進人權教育的NGO或由類似的NGO所組成的網絡,率先成立一個以促進人權教育為目標的跨國評議會。如此的評議會必須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和「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保持緊密聯繫。

  其次是加強區域性合作,展開「以青年為焦點的人權教育」。人權教育應給予青年機會去體驗超越國家範疇的人際交流。

  再其次是藉由宗教間對話來建設人權文化。我希望各宗教皆以此為共同目標,在進行對話討論的同時,也從事有建設性的「競爭」,搶先為這目標作出貢獻,並培養出這方面的人才。

  把人權確立為普世的價值觀念之大業,該從每一個人的意識和行為上的變革開始。我們不懈的努力,必能促使人權教育與培訓逐漸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民眾運動,為人權文化的開花結果打好堅實的倫理基礎。人權需成為產自人內心的價值觀,而非由外力規範的行為模式,唯有如此,人權才可發揮其變革現實之力量。

  人權並不因為受到法律制訂而變得尊貴。人權法的精神源頭,是為了爭取其權利而努力不懈的一個個人所進行的奮鬥。今後若有無數英勇志士前赴後繼地繼承這份精神並加以發揚,那麼人權必能綻放耀眼光輝。

~池田大作,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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