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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欺凌」事件是對成人社會發出的警鐘(2007年2月8日刊登於《日本時報》)

  慘痛的「欺凌」事件在日本頻頻發生,兒童因長期遭朋友或同學欺負和毆打而尋死的悲劇也接二連三地發生。

  一想到孩子們被趕往這地步時的苦楚與絕望,我就感到一陣撕心裂肺之痛。他們的家人在失去他們之後又該是多麼悲傷和無奈啊!

  「欺凌」不僅是日本社會才有的問題,但是在日本,「欺凌釀成自殺」的悲劇,正在反映出該社會封閉性的精神風貌。

  換言之,那些個性突出和表現出眾的人,往往會成為嫉妬的目標,被烙上「怪異」的烙印後遭集體漠視和排拆,以致感到自身存在遭眾人否定,或許還需面對威脅和暴力對待。周遭的人不是隨聲附和地加入欺人之列,就是因恐遭池魚之殃而袖手旁觀。這就是島國意識所附帶的頑劣習性。

  我懷疑,在面對這可悲的現實時,教師和家長是否能夠作出有勇氣的應對。

  而且,日本社會存在着「欺凌受害者本身也有問題」的謬論。很多人在無意識中都抱有這種錯誤的觀念。這種觀念正縱容了欺凌與漠視欺凌等行為的出現。

  可是,在這個世界哪裡會有「樂意受欺凌」的人呢?任何道理都無法使「欺凌」這種卑劣行為正當化。我們更絕對不可將其正當化。

  人絕對不是因軟弱而被欺凌的。反之,欺凌他人的人才是敗於自己醜陋心靈的「弱者」。正如聖雄甘地所道破,暴力是產生自怯懦的。

  作為解決問題的第一歩,我們要明確指出——「欺凌者是百份百不對的」,同時還要毅然掃除那種助長欺凌行為的風氣。

  因此,一旦發現欺凌問題,成年人——無論是教師或是家長,都應果敢採取行動,親力親為解決問題,以勇氣十足的姿態,為孩子樹立榜樣。

  同時,成為受欺凌兒童能夠交心傾訴的對象,讓他們感到身邊還有可以信賴的人也至為重要。我們一定要側耳傾聽孩子們藏於心底的「遭到欺凌,大人們都漠不關心」的悲鳴。

  上世紀八○年代,欺凌事件在日本逐漸成為重大的社會問題。在這之前的七○年代,日本經常發生所謂的「校園暴力」事件,但在種種對策下,這些事件於八○年代變得稍為沉寂。可是有人指出,問題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由於暴力只是被強行壓制,原本指著教師和學校本身的矛頭,被擠到往內往下延伸,最終瞄向其他同班同學。

  社會急速變遷,孩子們需要面對的那已屬過大的精神壓力還在不斷增加。激烈的競爭、高度的淘汰率、嚴格的輩份關係和劃一化等運作於成人世界的殘酷原理,一成不變地被強加於孩子們的世界之中。

  成人社會中持強凌弱的卑劣行為、無視他人死活的利己主義心態,還有侵犯人權的傳媒界、把弱者當笑柄的低俗電視節目、形形色色的歧視醜行等橫行於世。強求身處在這般環境的孩子們去符合大人為他們設定的理想標準,是太不合人情的。我們絕不可忘卻,欺凌問題正反映着成年人社會的病態。

  家庭(注2)的核心化、社會的城巿化,使孩子們在家庭和社會兩方面,都失去了在豐富愛情滋潤下,自由活潑地培養友情的「場所」和「心靈的空間」。父母本身也因要精神緊張地忙碌工作,而无餘閑和時間跟孩子相處。

  據說,很多對他人使用暴力的孩子,都懷着「誰也不關心自己」的心理。

  讓孩子的心靈健全成長,就必須原原本本地接受和包容他們自身的存在,讓他們切實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價值,並產生出珍惜自我的意識,進而信賴和尊敬他人。孩子們本能地渴求能獲得愛護,而家庭應該是維護孩子、正確地培育他們的「安心之港灣」。

  美國人權之母羅莎・帕克斯女士曾與我分享她得自母親的人生奧援:「沒有法律規定,人是必須甘心苦於欺凌的」、「要有自尊心,要做個受人尊敬的人,要尊敬別人。」母親的諄諄教誨成了後來改變美國民權歷史的抵制巴士運動(注3)的源頭。

  本來,任何一個孩子也擁有做人的自豪,擁有抬起頭、挺起胸,邁向未來的權利。

  欺凌社會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踐踏孩子的自尊心,剝奪他們邁向未來的希望之光。因此,我們要大聲疾呼。

  ——痛苦的時候,陰暗看來或許永無盡頭,可是必須深信,黑夜終會變成白晝,冬天必會轉為春天,絕對沒有永遠的冬天和永遠的黑夜。

  吃遍苦頭,方能明瞭人心,這樣的人才能完成偉大的使命!——

  孩子是我們寶貴的未來,是我們寶貴的希望。孩子們正向我們申訴:成人社會歪曲不正。他們甚至以自己性命為賭注,竭力發出這無聲的吶喊。我們有責任以認真、誠實的行動來回應他們的心聲。這正是讓患病的現代世界甦生的關鍵。也只有從正面來看待孩子,我們才有望從扭曲的社會現象中拯救成年人自身。

(注1) 欺凌:指發生在中小學校園中高年級學生欺負低年級學生,同班同屆同學以強凌弱的欺凌現象。

(注2) 核心化家庭:現代家庭的成員日益減少,只由父母及未婚兒女組成的家庭結構。

(注3) 抵制巴士運動:半個世紀前,美國非裔受到白人無理欺壓,他們必須讓座予白人,羅沙・柏斯因拒絕讓座而被捕,最後觸發由馬丁路德・金帶領的反種族歧視民權運動。

~池田大作著, 200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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